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责任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万元
采购需求:
徐州市自然资源登记中心受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承担的不动产登记及相关业务办理。在保险期间内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徐州市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及其职员在承办不动产登记业务时,由于登记或登记相关业务过程中因过错、疏忽或过失而发生的原因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包括法院、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主管部门等有权作出决定的单位出具的文书)或经保险人、被保险人、当事人三方协商确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合同履行期限:1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供应商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加盖电子签章;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其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加盖电子签章;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7.供应商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8.供应商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要求见“十四、磋商相关说明”中“(三) 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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