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消防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1.900053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消防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其中一项即可,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监狱单位提供证明文件)。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3月-2024年9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因特殊情况迟缴或免缴社保的,可提供由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04 14: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