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市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2,560,000.00元
最高限价:¥2,560,000.00元
采购需求:针对第一期40家重点涉气污染企业中针对企业总用电、企业产污设施、治污设施安装建设40台数据采集传输仪、320套工况用电监测终端。在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建设工况用电监控预警分析应用端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截止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请登录)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
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锦州市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2,560,000.00元
最高限价:¥2,560,000.00元
采购需求:针对第一期40家重点涉气污染企业中针对企业总用电、企业产污设施、治污设施安装建设40台数据采集传输仪、320套工况用电监测终端。在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建设工况用电监控预警分析应用端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截止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请登录)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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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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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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