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修改为“企业营业执照”2、原招标文件中“根据施工请款资料,每半年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范围内全部工程量的85%监理费;施工结算、资料归档及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总价的100%监理费。”现修改为“根据施工请款资料,每半年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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