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项目概况新增“本项目最高限价壹拾叁万伍仟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无效标。”条款。2.原询价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变更为“1.信誉要求:截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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