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厦门炬翔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委托,(请登录)对XC采招041号同翔高新城片区储备用地保安服务外包项目-翔安片区(包2)(二次招标)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033200.00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同翔高新城片区储备用地保安服务外包项目-翔安片区(包2)(二次招标),采购预算:103.320万元,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须复印)。 3、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说明:投标人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 7、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10-21 17:00:00】
2、获取方式: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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