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乐平市老城区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跟踪审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20000.00 元
最高限价:10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乐购2024B001257744 |
老城区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 |
1 |
件 |
122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至该工程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3) 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证(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票据或免税证明); (4)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票据或证明); (5)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近两年任意一年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前三个月);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自行声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证明;(须提供承诺函、“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将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按规定详见招标文件。②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8:00 至 2024年11月07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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