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裕州府1号院(潘河家园二期)项目弱电智能化专业分包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高铁站区入城主干道龙城路以南,三里河东路以东,西湖路以西。本项目1#~8#楼和人防地下车库及配建楼工程,包括8栋高层住宅、1栋配建楼和一个地下一层地下车库组成,总规划占地面积26649.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93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065.8㎡(住宅面积179112㎡,商业面积10341㎡,配套用房4154㎡),地下建筑面积19864.5㎡(人防地下室3890㎡),建筑檐高53.7米,住宅为地上18层、地下2层,地下车库为地下1一层,住宅共计428户。
1.4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选定1家成交供应商,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裕州府1号院(潘河家园二期)项目弱电智能化专业分包
2.2计划工期:暂定35天
2.3建设地点:南阳市方城县三里河东路东侧、龙城路南侧
2.4质量要求:符合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发包人认可的其他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总包合同》和相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国家建设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或其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具备相关证书(建造师证和安全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2日16:30—2024年10月17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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