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配套卸船码头工程项目已由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昆仑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码头如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配套卸船码头工程项目桩基检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为:
完成水工结构工程桩检测。要求检测单位按照《水运工程地基基础试验检测技术规程》(JTS237-2017)中的相关要求提交检测报告。
2.2 项目实施地点:(请登录)
2.3 项目实施期限:
计划工期2024年10月-2026年8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或招标人的通知为准。中标人收到招标人的检测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7日内检测设备、人员等进入现场进行检测。
2.4 质量要求:
投标人必须严格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照《水运工程地基基础试验检测技术规程》(JTS237-2017)《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等相关规程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编制具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检查方案,采取适当的和必要的检测方法进行桩基质量的检测,并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5 最高投标限价:118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运工程结构甲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并具备省部级计量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试验检测项目。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包含低应变、钻芯、超声波透射和竖向抗压承载力等测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投标人应具备配备与检测方法相应的各种较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数量,质量应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3.3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海港码头(10万吨或以上)桩基检测项目或LNG接收站(含码头)桩基检测项目或类似工程检测业绩至少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5 中显示的交/竣工日期、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 投信誉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 A 处理;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6 项目检测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程师不少于2名且应覆盖以下两个专业:具备水运工程(材料、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检测师)资格;项目组其余试验人员均应具备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员(助理试验检测师)资格。
3.7 其他要求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
3) 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 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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