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潍坊原油储备库油库企业标识采购招标人为山东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企业标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 |
备注 |
C1100000096012928018001 |
潍坊原油储备库油库企业标识采购及安装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2024年12月15日前,承包人(或供应商)按照招标人订单要求提供货物并完成安装。 |
现场" >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潍坊原油储备库现场 |
5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信誉要求: a、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 b、遵守招标人的投标廉洁诚信规定(需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 c、2020年1月1日以来,被列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针对上述情况提供承诺书)资质,(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具有1项企业目视化业绩(单个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小于50万)。(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关键页,含盖章页、签订日期页、合同金额页、能够体现业绩要求的供货内容页等,若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内容或不清晰无法辨别视为无效业(合同为框架协议或无法体现合同金额的,可提供项目结算发票或付款凭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4年10月17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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