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深圳市公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发加油站2024至2027年成品油运输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92.15万元;招标人为深圳市公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发加油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简易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1. 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为:深圳市公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发加油站2024至2027年成品油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2.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 项目招标范围为加油站成品油运输服务采购。工作内容包括:为加油站运输成品油(0号柴油、92号汽油、95号汽油),运输起点为妈湾油库,终点为公明经发加油站(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151号公明经发加油站),运输总路程约为45公里。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三年,预估服务期招标总价不超过192.15万元,平均64.05万元/年,三年成品油运输量预计约3150万升。本次招标以运输服务单价作为报价内容,最高单价限价为0.061元/升。
3. 合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并按年进行履约评价,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经考核是否符合合同续期标准,符合标准的签订续期合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投标人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中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受到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在诚信管理中未受到主管部门通报处理且在实施期限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2日到2024年10月23日17:30止(每天10: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