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杭宁高速公路湖州市区联络线第TJ02标段位于湖州市吴兴区。路线长4.565km,隧道左线4273m,右线4245m,桥梁25m/1座,路基309m,中标价10.68亿元。
与中铁四局联合体中标,产值各占50%,标前协定我方施工进口端,估算我方施工85m洞口路基+2.340Km隧道。隧道围岩级别:Ⅴ级698m,占比30.1%,Ⅳ级1619m,占比69.9%。
招标文件要求工期:1096(36个月)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5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6月14日。
节点工期要求: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进出口(双向)进洞施工,于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本标段全线贯通。
项目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滨湖街道白雀村弁山大道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合同段),其合同包划分及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暂定数量(吨) |
推荐品牌 |
交货地点 |
预计使用时间 |
JSJ-01 |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 |
掺量1% |
3250 |
南京福盛、山东同盛、山西康力、湖州添越等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024年11月30日至2027年10月30日 |
注:(1)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的大概数量,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投标人不能因供货数量的变化而要求调价。
(2)上列品牌为推荐品牌,中标人可提供优于或不低于上述品牌档次的产品。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其它技术条件,还应满足业主招标文件和施工设计图纸的相关规定。如国家有新的技术规范或标准发布实施,合同执行新规范或标准。
注: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标准为准。同时符合甲方在建项目公路施工技术及业主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2)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制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 业绩要求:2021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单个合同供应量不低于1000吨(或金额在250万元及以上)的减水剂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注:提供合同复制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1)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四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四局集团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近3年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具有14000吨/年聚羧酸母液自动化生产线两条及以上(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制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须提供已通过招标人减水剂适配试验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减水剂适配实验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6日,:08:3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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