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技术监督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甘肃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
2.2 项目规模:2×10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技术监督服务任务为止(具体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技术监督(CHDTDZ046/16-QT-42201):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范围:锅炉制造安装阶段、压力容器制造安装阶段、汽水管道制造安装阶段、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汽轮机发电机部件制造安装阶段的技术监督服务以及其他技术监督服务(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条件
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1.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专用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资质证书,且包含GD2、GD3、RD3、RD4监督检验项目。
2.2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机容量10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技术服务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3 招标人不接受 2021 年至 2023 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0-12 11:27到2024-10-18 17:00。
4.2 获取方式:(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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