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地面维修工程。(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89元(R含税£不含税)。(四)合同履行期限:8个日历天。(五)采购内容:拟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进行地面维修。二、采购要求(一)采购清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合同履行期限:8个日历天(三)付款方式:1.本项目工程款采用现金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2.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由采购人办理,成交供应商每个月20日前将打卡的工人的工资、卡号等拨款资料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审核后于次月支付。3.采购人在完成内控流程结算后,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结算审核结果30日内予以确认,若不予确认或未能确认又不能提供合理佐证资料的,视为认可采购人结算审核结果,采购人于次月支付至含税总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为两年,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至100%,缺陷责任期的起算点为本合同内容验收合格之日。4.成交供应商在申请付款月2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及相关附件资料,采购人在审核完成后于次月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款。5.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足额开具正规合法且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合同条款内容进行验收。(五)询价保证金:1.缴纳形式为:现金转账或保函。以现金转账形式缴纳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现场询价活动开始前,需缴纳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作为询价保证金。(户名: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开户银行:农###市分行;账号:226****************)2.截止现场询价活动开始时,保证金未到账、未提供保函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现场询价活动;以现金形式缴纳的询价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六)履约保证金1.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含税☑不含税)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或保险合同。①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基本账户/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②以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保函或保险合同原件(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见索即付,保函的格式和内容必须通过采购人的认可,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采购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主要条款。(七)采购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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