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汉江丹江口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电池铝箔坯料项目钢套筒(L= 2100mm)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汉江丹江口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汉江丹江口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电池铝箔坯料项目钢套筒(L= 2100mm)采购。
2.2 项目地点:湖北省丹江口市。
2.3 项目内容:钢套筒(L= 2100mm),采购数量70个,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钢套筒(L= 2100mm)的生产制造、检验、包装、装卸、运输、保险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钢套筒(L= 2100mm)制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现行产品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标准。
2.6 交货期:45日历天(含制造、供应、检验期)。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新年度(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3个月公司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意见类型不得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三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钢套筒加工制作、销售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其母公司也不得被列入上述名单。(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期间对该项进行复核,如在复核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请于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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