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高效环保电解槽应用技术改造项目电解备用厂房工程总承包,已由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高效环保电解槽应用技术改造项目电解备用厂房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阜康市
2.1.2、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电解备用厂房一座,建筑面积为7383m2,地下层数:0;地上层数:3;单体跨度:21.00米。结构形式:电解生产区域为混凝土排架结构,机组附跨生产区域、办公辅助用房为混凝土框架结构。
2.1.3、总投资额:4700万元。
2.1.4、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11月6日开工,2025年7月3日竣工;总工期240天(日历日)。其中设计服务周期15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 /
2.1.6、其他:质量标准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提供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完成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验收、施工现场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建设规模的内容。
(3)设备采购及安装: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以下二项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10月12日10:30时-2024年11月1日10: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请登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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