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名 称:贵州双龙航空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其下属子公司年度离任审计委托服务单位
2. 服务地点: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
3.服 务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及出具相关报告
4.服务期限:1年
二、工作内容
本次审计主要针对贵州双龙航空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其下属子公司本年度离任人员进行专项审计服务,对贵州双龙航空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其下属子公司本年度提供相关的离任人员审计服务,出具审计报告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至今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者是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招投标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且机构设立执业3年以上。
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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