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新机场非主基地航空公司保障基地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弱电智能化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呼和浩特新机场非主基地航空公司保障基地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内发改铁航字〔2023】1262号)建设,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政府投资25%,企业自筹7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非主基地航空公司保障基地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弱电智能化工程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尔什营乡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9982.27平米,其中综合楼功能部分35852.31平米,出勤楼功能部分28920.00平米,地下室功能面积5209.96平米。项目包含六栋地上建筑和一层地下室。地上建筑包含1#~6#楼,其中1#楼为综合楼,建筑面积28569.92平米,地上6层,首层设置入口门厅和飞行服务的相关用房,二层以上为服务各非主基地航空公司的办公功能空间;2#楼为综合楼兼出勤楼,建筑面积7464.92平米,地上6层,1~3层为综合楼功能,设置首层门厅和为服务各非主基地航空公司的办公功能空间,4~6层为出勤楼功能,设置空勤公寓和员工宿舍;3#楼~5#楼为出勤楼,3#、4#楼建筑面积为7467.82平米,5#楼建筑面积7464.92平米,地上6层,首层设置入口门厅,其他功能均为后勤管理、空勤公寓和员工宿舍;6#楼为活动中心,包含空勤食堂和体能训练中心等功能;各楼栋之间设置出勤楼联系环廊,环廊为地面一层。地下室部分位于六栋楼的中心区位,地下一层,相对正负零标高-6~-8米,设置人防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制冷机房、消防水泵房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呼和浩特新机场非主基地航空公司保障基地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弱电智能化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2 投标人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均在有效期内;
3.3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 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3.4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 2024 年10月16日 17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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