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海经开区低碳园区提质增效二期项目—原松鹤地块附属工程二期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7-330226-04-01-610725 ,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1327.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135.29万元,建设规模:改造现有附属19023.5㎡,现有水泥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沥青路采用4cm厚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粘层沥青(0.5L/㎡)+8cm厚粗粒式普通沥青砼(AC-25C型)+透层沥青(1.0L/㎡)+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厚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0cm厚碎石找平层;人行道做法包含6cm厚条纹步道砖铺装+3cm厚M10预拌水泥砂浆+15cm厚C25素砼+10cm碎石整平层+30cm厚塘渣垫层。建设地点:宁海县兴海路与科三路交叉口松鹤厂区内。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绿化、室外给水、室外电力、标识标牌等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9504638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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