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南汽车城水环境治理与修复一期工程建设运维一体化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祥谦镇、尚干镇;
2.2工程建设规模:东南汽车城水环境治理与修复一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8961.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622.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495.04万元,预备费843.5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建设运维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改扩建工程淘江截污工程一期、产业园及周边区域污水收集工程一期3个子项。(1)市政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改扩建工程:包含东南产业园市政雨污水管网、奔驰产业园市政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改扩建工程,以及水环境配套工程(产业园及周边区域污水收集工程一期项目等)。对雨污水管网病害较为严重的东南产业园片区东福路、东南大道,奔驰产业园片区公园路、农光路、新城路、星城路、尚青路等7条道路雨污水管(长度约34.4公里,管径为DN200~DN2000)进行清疏、检测、修复及改造;对东南产业园片区祥青路(青口段)104国道、华擎路、宏溪路,奔驰产业园片区宏一路、千家山路镜上路、扈屿路、白水路、青山路、陶精路、付竹路,以及园区内203省道、324国道、汽车城内部等15条道路雨污水管(总长度约60公里,管径为DN200~DN2000)进行清疏、检测。预估局部树脂固化约659环,不锈钢快速锁约63环,紫外光固化约899米,碎管法911米,喷涂法修复63平方米,开挖修复约3895米,顶管重建管道约861米,新建7000吨/天一体化泵站1座。清淤量约1.755万立方米。(2)淘江截污工程一期:1)市政雨水混流排口截污工程。对青口镇、祥谦镇、尚千镇三镇范围5个市政雨水混流排口进行末端截污,新建截流井5座,dn100-200压力管约156米,DN300-DN400重力管约789米:2)沿河截污工程。对青圃河(团结、文华、红旗、升旗、幸福、青秀、青圃岭村)、镜上河(庄头、镜上村)、兰圃河(兰圃村)、洋下河(洋下村)、枕峰河(枕峰村)等5条河道进行沿河截污。新建DN200-DN400截污管约6.89千米,DN100-DN150沿河排口截污支管约6.14千米,截流井32座,污水提升泵站8座,dn110-200压力管约3.47千米(3)产业园及周边区域污水收集工程一期青口镇壶山和农光片区、庄头和镜上片区、坊口片区,祥谦镇中院片区、门口片区、枕峰片区等6个片区新建DN200-DN400污水管道约29.30公里,DN300-DN1000雨水管约3.10千米,污水提升泵站12座,dn110-400压力管约5.50千米。具体运维工程量以实际移交工程量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809010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4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①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②设备采购及附属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建设施工施工合同合同》要求,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符合招标文件的设备设施技术要求。③运维要求的质量标准:运维质量符合《运营维护合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独立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名(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施工方),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仅允许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与1家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投标,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能力和业绩条件;联合体成员按照分工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相同承包内容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为联合体资质等级;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应约定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投标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的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16日18时00分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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