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B
项目名称:华中药用植物园北园道路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92440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9244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华中药用植物园北园道路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不接受大中型企业参加磋商。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中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质检)员具备上岗资格,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竞标将被拒绝)。(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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