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要求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执行国家标准。产品满足需方现场使用要求,未达到需方要求,需方有权不予接收。 指标要求:MgO≥42%,SiO2≤5%、pO≤3%、粒度 0- 3mm。 1、当 MgO≥42%时,每高 1%奖 3 元/吨,当 37%≤MgO<42%时,每低 1%降 5 元/吨(平均结算);当 MgO<37%时,单车拒付; 2、以 SiO2≤5%为准,当 5%<SiO2≤********%时,每高 ********%降价 2 元/吨(平均结算),********%<SiO2≤6%时,每高 ********%降价 4 元/吨(平均结算),6%<SiO2≤********%时,每高 ********%降价 8 元/吨(单样结算),SiO2>********%时,每高 ********%降价 12 元/吨(单样结算)。 3、水份>3%时,超水扣吨结算。 2.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到货,需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应按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计收。其余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3.合同解除 供方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交付合同中所订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供方责任的权利。 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地点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 惠农区 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5.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经供、需双方签章后生效(生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于供方未及时供货或产品质量达不到需方要求造成需方生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在使用供方产品过程中,由于供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发生各类事故,供方需根据事故责任予以赔偿;供方在供货运输以及在需方厂内发生的一切工伤及行政事故,费用自理、责任自负;传真件合同与原件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贸易商(出具生产厂家授权)。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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