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起重船租赁招标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起重船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自在盛达集团有限公司3号码头项目位于舟山市六横岛的东北部,浙江海港中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码头改扩建工程2#泊位北侧,新基船厂码头南侧。本工程新建1个5万吨级油品码头,满足1艘5万吨级油船靠泊,或可同时停靠2艘5千吨级油船,码头结构总长度为320m,停泊水域长度为359m。平面布置形式为蝶形布置。设计通过能力492.7万吨/年。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起重船租赁招标规格、数量等详见附件一《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起重船租赁合同范围内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其他条件:无。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财务能力要求:提供财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提供合格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包括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最低配员证书、船舶技术参数表等)、人员证书(包括四小证、健康证、适任证书等);
(4)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0月6日至2024年10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完成报价的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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