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石家庄东部物流枢纽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石家庄东部物流枢纽基地基础设施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涉及的管材、检查井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东部物流枢纽基地基础设施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用混凝土管、井、雨水口、砂石料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石家庄东部现代物流枢纽基地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北环路的道路及综合管网工程,东宁路、兴安街、定魏西街三条道路改造及综合管网工程和园区内四个停车场。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砂石料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参与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模板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投标人;不接受被施工企业通报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4、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混凝土管、井、雨水口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200万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参与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模板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投标人;不接受被施工企业通报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4、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日至2024年10月8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4年10月3日至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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