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GK24P586B0814C
2.项目名称:广东省科学院新港科创园南繁种业创新实验室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45万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 广东省科学院新港科创园南繁种业创新实验室设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广东省科学院新港科创园南繁种业创新实验室设计项目
1项
45万元
1)详细要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响应报价。
(4)其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和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站、中****国政府采购(********)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采购**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 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5)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6) 已获取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项目编号:GZGK24P586B0814C
2.项目名称:广东省科学院新港科创园南繁种业创新实验室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45万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 广东省科学院新港科创园南繁种业创新实验室设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广东省科学院新港科创园南繁种业创新实验室设计项目
1项
45万元
1)详细要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响应报价。
(4)其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和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站、中****国政府采购(********)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采购**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 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5)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6) 已获取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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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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