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浚县云溪路(卫河路-八一路)道路绿化建设、卫河路交叉口西北角西南角景观节点绿化建设项目已由 浚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4﹞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浚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浚县云溪路(卫河路-八一路)道路绿化建设、卫河路交叉口西北角西南角景观节点绿化建设(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请登录)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本工程总投资:约698万元;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标段;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云溪路与八一路交叉口渠化岛;
二标段:云溪路(卫河路-八一路)道路绿化;
三标段:云溪路与卫河路交叉口西北角西南角节点绿化。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
2.9 要求的其它内容: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进行建设。
2.10 苗木养护期:养护期一年,苗木成活率100%。
2.11 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除以下情形之外的其他的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执行信息等,不作为限制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否决性或限制性条件:
1.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
针对以上条款,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 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本单位为以上人员交纳社保的证明:提供加有社保章的有效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的日期)。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5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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