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南港中路路面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滨海项目(南港中路)简称:南港中路(南港中路~东四路)位于天津港南疆港区内,整体呈东西走向。根据养护规范:该道路沥青路面养护对策应为中修,对路面面层进行铣刨后新建。南港中路维修修筑范围为南港中路至东四路,长约5082.062m,车行道宽度12m,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30km/h。具体维修方案如下:将旧路8m车行道范围原总厚度11cm面层结构(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7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铣刨后压实,再按照本次设计重新铺设路面面层,同时施做道路沿线功能性照明工程。
本工程合同工期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0月21日,合同额9228989元。
项目地址:天津市天津港南疆港区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
项目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滨海项目(南港中路) |
夏琲 |
…… |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中标金额的20%以上、不少于4个月的无息垫资能力。
3.3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未在省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登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或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9日10: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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