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BC
2、项目名称:江夏区环鲁湖生态治理EOD项目启动区环鲁湖水生态治理及保护利用工程电源外线报装。
3、采购内容: 江夏区环鲁湖生态治理EOD项目启动区环鲁湖水生态治理及保护利用工程项目电源外线报装工程设计及施工,预算240万元。
4、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等。
5、工期:45日历天。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能证明竣工的材料;
4、拟派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5、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⑤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自我承诺)
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机构认定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 月1 日起至2024年10 月 9 日每天8:30~ 12:00、下午14:0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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