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固镇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固镇县谷阳城基础设施补短板二期EPCO项目)监理
招标人:固镇县阳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固镇县城镇振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服务类
项目地点:固镇县
实施时间:2024年10月
项目内容及规模:固镇县谷阳城基础设施建设采用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本项目共包括3部分建设内容:(1)樱花园及周边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2)樱花园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包括新建和改造雨污水管网、消防系统、浇灌系统、旅游厕所及其他基础服务设施;(3)游乐配套设施。建设微动力乐园,进一步拓展游乐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最终建设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项目范围: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服务(含审计阶段的配合服务),详见本章附件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投资估算:施工工程费17640万元,本次招标监理费9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9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提供监理资质证书扫描件。
(3)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或公园或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类型、服务内容、总投资额等关键评审要素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投标人提供的监理业绩工程中包含市政或公园或园林绿化内容,且相应市政或公园或园林绿化投资金额满足评审要求的,可参与相应业绩评审,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无法体现的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④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已完工证明)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已完工证明)中建设单位盖章证明材料。
2.2 项目总监要求
(1)执业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
(2)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总监须具有至少1个作为总监承担的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或公园或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类型、服务内容、总投资额、总监等关键评审要素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投标人提供的监理业绩工程中包含市政或公园或园林绿化内容,且相应市政或公园或园林绿化投资金额满足评审要求的,可参与相应业绩评审,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无法体现的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④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已完工证明)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已完工证明)中建设单位盖公章变更证明材料;⑤在合同履行过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盖公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开标时间
3.2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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