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四个场站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运行、检修、维护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锡林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8公里二连风光电场一、二场;内蒙古锡林浩特市30公里伊拉特光伏电站;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嘉耀风电场、正镶白旗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宁巴图风电场。 2.2项目规模:乌宁巴图风电场装机容量49.5MW,投产时间2014年;嘉耀风电场装机容量49.5MW,投产时间2014年;二连风光电场装机容量129.5MW,投产时间2011年;伊拉特光伏电站装机容量30MW,投产时间2015年。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二连风光电场一、二场和伊拉特光伏电站维护期自2025年09月06日至2026年10月30日止,嘉耀风电场和乌宁巴图风电场维护期自2025年05月06日至2026年10月30日止。 2.4招标范围:开展二连风光电场一、二场、伊拉特光伏电站、嘉耀风电场及乌宁巴图风电场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所有设备运行、检修、预试、维护工作,包括线路定期巡视、故障巡视、特殊巡视、夜间和诊断性巡视、定期检修、预试及故障抢修处理等。具体包括4条10kV农网线路,1条35kV送出线路、3条110kV送出线路、1条220kV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巡检、检修、预试、维护。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四个场站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运行、检修、维护项目(CHDTDZ079/18-QT-436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应为承修二级或以上、承试二级或以上。 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110kV及以上线路维护检修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30 14:03到2024-10-11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11-04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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