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失能道路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XJGL-2
2.3项目概况:改造排水管网16426米;改造检查井344座;改造雨水收集口310座;购置移动排涝装备一组。
2.4建设地点:开封市顺河回族区
2.5总投资额:5734万元
2.6工程质量:
第二标段:合格
2.7计划工期:
第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招标范围: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两个标段。
第二标段:本项目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二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级资质或者综合监理资质;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3.1.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财务要求: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4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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