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SXZ
1.2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X013洪积线改建工程监理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最高限价 (费率) |
1 |
一 |
安阳市殷都区X013洪积线改建工程监理 |
1.7% |
1.4采购内容:安阳市殷都区X013洪积线改建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详见“第二章第2条:标段(包)内容(范围)及具体采购需求”。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6合同履行期限: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单位缴纳的社保参保证明。
注:(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除法定节假日外);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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