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院区有害生物防控项目;
2、招标编号:HND
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招标内容:郑州烟草研究院院区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具体区域:院区约40000平方米(该面积不含建筑物),职工餐厅约900平方米,科研办公楼公共区域约12000平方米(包含但不仅限于走廊、卫生间、电井、监控室、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面积);二七路88号负1楼至11楼公共区域(电梯厅、走廊过道、公厕、一楼大厅、物业办公区域、机房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服务区域总面积约2000平。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3、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其跳转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截图,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日9:00至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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