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所投产品须符合农业农村部(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第一包非洲猪瘟监测诊断试剂须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业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产品批准文号。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GMP认证和兽药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具有GSP认证和兽药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得超出其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提供证照复印件)。
(3)第一包核心产品荧光PCR检测试剂盒的生产厂家,在近5个年度无国家部省级监督机构监督抽检、日常抽检不合格等不良记录。(提供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生药监督抽检,结果类型“不合格”,所投荧光PCR产品生产厂家不在列的截图。)。
采购包2:
(1)(1)所投产品须符合农业农村部(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第二包禽流感血凝抗原监测诊断试剂须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业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产品批准文号。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GMP认证和兽药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具有GSP认证和兽药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得超出其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提供证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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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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