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地点:临沧市耿马县某山区;
2、工程概况:新建场坪约1800平方米,新建(整修)道路6.5千米,配套完善通信避雷等附属设施,总投资约940万元;
3、谈判内容:完成大理某单位耿马平台建设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理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及施工准备阶段(包含前期现场所涉及的所有工作)、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协调管理、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后续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具体工程范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谈判最高限价:270000.00元。
5、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大理某单位耿马平台建设所有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进行监理,确保本工程符合相关评定标准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合格且一次性验收通过。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谈判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法定凭证;谈判申请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2、资质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及证书。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企业业绩要求:谈判申请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总投资不低于700万元或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工程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且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承担范围、总投资额(或合同金额)、日期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公章盖章页等有效内容,无业绩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则不予认可】。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至少(含)1个总投资不低于700万元或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工程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且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承担范围、总投资额(或合同金额)、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职务、日期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公章盖章页等有效内容,无业绩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的,则不予认可】。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6、信誉要求:
6.1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谈判申请人企业近三年内未曾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等原因导致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有关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等平台公示给予禁止性处罚;
6.2重大涉及诉讼事件: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来若有涉及诉讼案件的提供结果,并按要求作出承诺书,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截图。
6.3谈判申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及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以上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谈判申请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否则否决其谈判资格。
6.4保密要求: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需按招标人要求做好保密管理,接受招标人保密监督和检查(提供《保密承诺书》)。
7、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2)谈判申请人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谈判申请人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暂未注册成功的,可先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3)谈判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谈判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谈判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不同谈判申请人参加本项目谈判。
10、按照军队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仅限收到谈判邀请函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9日17:00至2024年10月9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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