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磋商内容 |
服务内容 |
入围单位数量 |
备注 |
1 |
宣传服务供应商入围 |
借助符合资质第三方媒介,嵌入我司宣传端口,客户通过点击我司宣传页面,进入我司官网,可详细浏览我司官网、了解产品,并根据需求选择投保。 |
3家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期限:一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3年度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本单位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需提供谈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 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3年10月11日,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30时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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