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梅河医院肿瘤中心改造项目电力改造工程二次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发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梅河医院肿瘤中心改造项目电力改造工程二次;
2.2招标范围:新建10KV电缆线路2.3km,电缆7座,安装高低压柜、变压器、高压线路等电力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4076291元;
2.4建设地点:梅河口市康美大道 2688号,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梅河医院院内;
2.5计划工期: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8日,工期19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省入吉企业须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文件)、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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