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4-2025年度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阜新分公司除雪防滑机械设备租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阜新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保障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阜新分公司管辖区域内冬季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工作顺利开展,高效完成本除雪季除雪工作,尤其是应对特大暴雪等灾害天气及奈营高速规划区高架桥积雪清理工作,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大动脉畅通。计划租赁重型自卸货车或其他匹配车型(快速除雪铲及滚刷底盘)92台、重型自卸货车(中型撒布机底盘)16台、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式撒布机底盘)8台、装载机15台、皮卡车4台、抛雪机1台。
2.2招标范围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周期
除雪机械设备租赁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该期限不包含车辆进场前除雪工装的安装调试和离场后的工装拆卸停放时间,进场安装调试时间和离场拆卸时间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此两项时间不计租赁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9月2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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