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1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2)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4)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5)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执行。
(6)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享受扶持政策执行。
(7)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B、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由资格审查小组在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C、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其投标无效。D、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发现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3C认证: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9)其他政策:无
4、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获取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内,工作日每日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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