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至德清市域铁路工程(含 10号线二期工程、10号线三期工程) 已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40% ,项目业主为 德清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德清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综合监控集成项目设备供货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杭州至德清市域铁路工程: 1406060万元; 10号线二期工程 : 333015.2万元; 10号线三期工程 : 240638.15 万元, 项目 概算 / 万元,建设规模: 杭州至德清市域铁路建设起点为仁和北站,终点为德清高铁站,线路全长 25.9km; 10号线二期工程 线路长约 5.093公里,设置 2 座车站,全为地下线,本工程共享既有七堡控制中心,不新建车辆基地,不新建主变电所; 10号线三期工程 线路起于仁和南站,止于仁和北站,长 4.2公里,设站2座 ,建设地点: 湖州市德清县、杭州市 ; 计划于 2026 年 12月底 建成 。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杭州至德清市域铁路工程(含 10号线二期工程、10号线三期工程)综合监控集成项目设备供货,主要包含杭州至德清市域铁路、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三期工程中的所有区间工程、14座车站(含1座区间风井预留站)、1座车辆基地(含复示中心)、1座主变电所及1座控制中心等范围内的综合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系统的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设备供货及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估算(或概算)造价 17697.94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2、3.2.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2 自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项目综合监控系统集成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3.2.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ISCS软件平台的集成商(或投标人具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ISCS软件平台集成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的集成商)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
4.2 £ 采用 评定分离, R 不采用 评定分离 。
5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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