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5年物资装卸服务采购。
2.项目地点:梅州市。
3.概算金额:20万元,概算金额是采购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预测量,仅提供参考,最终实际施工分包的量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实施任务为准,采购人不对实际的分包量进行承诺。
4.项目类别:三类。
5.采购分类:服务类。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7.采购形式:框架采购。
8.框架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下发时间至2025年9月30日。
9.采购结果适用范围: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物资的运输装卸。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2.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1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清单
1.标包划分:本次询价采购项目分为1个标包: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号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费率(%) |
备注 |
1 |
物资装卸服务 |
标包1 |
20 |
100 |
2.本物流服务费用包括装卸费用、外委劳务人员费用二类,具体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采购标的物报价清单》。
(1)装卸费计费方式:由承运商自带叉车、吊车等工器具开展的装卸车费用按台班计费,每8小时计1个台班,其中4小时及以内按0.5个台班计算,超过4小时不超过8小时按1个台班计算。
(2)劳务租赁费计费方式:由承运商安排作业人员开展劳务工作费用按人/天计费,每人工作8小时计1人/天,其中4小时及以内按0.5人/天计算,超过4小时不超过8小时按1人/天计算。
(3)根据实际工作进度,承运商向采购单位申请劳务报酬,经双方确认后,每月按审批金额支付,分包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方式:采用费率的报价形式,结算时以费率为准,最高限价费率见上表。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费率,低于工程成本费率的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否则响应资格将被否决。响应报价费率低于85%的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响应报价为项目实施期和保质期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临时设施、移交前的维护、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具体以工程承包人委托任务应包含的费用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范围内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近三年内响应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物资运输装卸服务合同文本》,由需求单位与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22.55*70%=15.785(万元)
2.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的概算金额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请登录)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7日15时30分00秒
采购文件截止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17时00分00秒
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2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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