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广州开发区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3)项目规模:广州新能源公司综合党建中心布展工程(二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工业路684号自编2栋首层,建筑面积为138㎡,层高4.48m。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0722-2024FE1589GDF-1 |
广州新能源公司综合党建中心布展工程(二次) |
1项 |
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本项目工期为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30天(含法定节假日)内完成布展工程并通过初步联合验收。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处于广东省能源集团、招标人供应商“黑/灰名单”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至少2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万元的装饰装修专业施工工程或布展工程,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上述业绩只有提供了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用户证明文件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业绩。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1公告日期: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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