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提交加密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见附件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方式 |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
评审方式 |
备注 |
1 |
WZGS2024SG-FW04-9003001-0001 |
运输服务 |
包1 |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成都地区第一批普通电力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包1 |
虚拟总价 |
1、承重4.5吨及以上车辆运输: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自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供应商具有货物运输业绩不少于1项; 3、驾驶员具有机动车驾驶证以及货物运输《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 |
按甲方工期进度执行 |
综合评审(权重比例:技术60%、商务10%、价格30%) |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汽车租赁税率13%,驾驶服务税率6%),如遇国家增值税率政策调整,以新出台的政策为准。 2.须提供分项报价表; 3.必须为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2024年合作物流业务方框架招标(汽车租赁)合格服务商,并提供合格通知书影印件。 |
包2 |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成都地区第一批普通电力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包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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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 |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成都地区第一批普通电力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包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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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ZGS2024SG-FW04-9003008-0002 |
装卸搬运 |
包1 |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成都地区第一批普通电力物资装卸搬运项目包1 |
虚拟总价 |
1、自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供应商具有装卸搬运业绩不少于1项。 |
按甲方工期进度执行 |
综合评审(权重比例:技术60%、商务10%、价格30%) |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如遇国家增值税率政策调整,以新出台的政策为准。 2.须提供分项报价表; 3.必须为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2024年合作物流业务方框架招标(装卸搬运)合格服务商,并提供合格通知书影印件。 |
包2 |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成都地区第一批普通电力物资装卸搬运项目包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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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 |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成都地区第一批普通电力物资装卸搬运项目包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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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4 |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成都地区第一批普通电力物资装卸搬运项目包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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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5 |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成都地区第一批普通电力物资装卸搬运项目包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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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6 |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成都地区第一批普通电力物资装卸搬运项目包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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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ZGS2024SG-FW04-9001033-0003 |
仓储服务 |
包1 |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成都地区第一批普通电力物资仓储服务项目包1 |
虚拟总价 |
1、自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供应商具有仓储服务业绩。 |
按甲方工期进度执行 |
综合评审(权重比例:技术60%、商务10%、价格30%) |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综合服务税率6%、货场租赁税率9%),如遇国家增值税率政策调整,以新出台的政策为准。 2.须提供分项报价表; 3.必须为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2024年合作物流业务方框架招标(仓储服务)合格服务商,并提供合格通知书影印件。 |
包2 |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成都地区第一批普通电力物资仓储服务项目包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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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 |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成都地区第一批普通电力物资仓储服务项目包3 |
注:1.业绩时间:如应答截止日在2024年,则“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
2.“保证金承诺函”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提交,金额为初次报价总额的2%。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4资格要求
3.4.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具备项目单位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须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详见第五章第二卷三.第6条)。
(7)根据《关于在招标应答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和《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应答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采购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应答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上述行贿犯罪行为。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0)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不得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
(11)应答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包含“失信惩戒”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电子版(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或不按时间要求提供在信用中国包含“失信惩戒”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文件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2)应答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4.2专用资格要求:
见附件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3.5其他要求
3.5.1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的。
②应答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30日12:00(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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