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惠石化工业区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煤码头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闽发改网交通函【2016】58号文、闽发改网审交通函【2024】58号文、闽发改交通函【2018】18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
2.2. 招标项目规模:
本工程批复概算金额为98341.83万元,建设1个5万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7万吨级设计)、引桥、输煤栈桥、港池和回旋水域、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并预留码头二期工程建设条件。
。
2.3. 计划施工工期:7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内容包括:建设1个5万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7万吨级设计)、引桥、输煤栈桥、港池和回旋水域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并预留码头二期工程建设条件,工程包括水工建筑、疏浚、道路堆场、土建、供电、通信、控制、给排水、消防、暖通、环保、工艺设备、助导航设施及临时工程等。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有关设计图纸。本工程施工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与保修过程中的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监理、造价、进度监理、试运行管理、交工验收、工程竣工结算、竣工验收和环境工程监理、工程其他事项管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具体工作范围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 。
。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期、试运行期、竣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要求
3.1 监理资质要求:①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等级证书;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监理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十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监理过一项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且该项目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3.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①应具有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②具有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以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岗位登记截图为准)。
3.4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要求两种及以上不同专业资质要求的,不得出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词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6 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8 09:10:00前(请登录)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泉惠石化工业区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煤码头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闽发改网交通函【2016】58号文、闽发改网审交通函【2024】58号文、闽发改交通函【2018】18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
2.2. 招标项目规模:
本工程批复概算金额为98341.83万元,建设1个5万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7万吨级设计)、引桥、输煤栈桥、港池和回旋水域、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并预留码头二期工程建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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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计划施工工期:7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内容包括:建设1个5万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7万吨级设计)、引桥、输煤栈桥、港池和回旋水域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并预留码头二期工程建设条件,工程包括水工建筑、疏浚、道路堆场、土建、供电、通信、控制、给排水、消防、暖通、环保、工艺设备、助导航设施及临时工程等。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有关设计图纸。本工程施工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与保修过程中的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监理、造价、进度监理、试运行管理、交工验收、工程竣工结算、竣工验收和环境工程监理、工程其他事项管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具体工作范围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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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监理标段划分及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期、试运行期、竣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要求
3.1 监理资质要求:①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等级证书;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监理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十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监理过一项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且该项目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3.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①应具有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②具有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以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岗位登记截图为准)。
3.4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要求两种及以上不同专业资质要求的,不得出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词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6 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8 09:10:00前(请登录)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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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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