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睢县分局的委托,就睢县惠济河下游流域主要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睢县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睢县惠济河下游流域主要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
2.2 采购编号:睢县财采
2.3 总投资额:7585.456928万元
2.4 建设地点:睢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河流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岸、水生植被恢复、基底修复等工程
2.7 标段划分:2个标段;第1标段:施工标段;第2标段:监理标段;
2.8招标范围:第1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第2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9 质量要求:第1标段:合格;第2标段: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2.10要求工期:第1标段:365日历天;第2标段: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施工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其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2024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
监理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出具无在建监理工程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附入投标文件中。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提供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7日9:0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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