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5
项目名称:罪犯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采购包2: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采购包3: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第1包(蔬菜):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即所有标的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包2:
第2包(畜禽肉):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即所有标的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包3:
第3包(干杂):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即所有标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
第2包(畜禽肉):投标人为非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采购包3:
第3包(干杂):投标人为经销商,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销商须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非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销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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