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孟津县分公司平乐镇共配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
2.1招标编号:GZ2
2.2本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孟津县平乐镇共配中心装修改造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质量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2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7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8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3.9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完整版报告);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以上需提供承诺的内容,格式自拟落款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9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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