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大兴寨水库大兴寨大桥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农【2022】367号《关于大兴寨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函【2022】166号《关于大兴寨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局以州水发【2024】6号《关于湖南省大兴寨水库工程大兴寨大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西自治州吉兴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级财政补助和湘西州筹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湘西自治州吉兴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大兴寨水库大兴寨大桥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吉首市矮寨镇。
2.3 建设规模:湖南省大兴寨水库大兴寨大桥(即湖南省大兴寨水库初步设计阶段“两岸连接永久桥”)位于大兴寨水库大坝轴线下游距离大坝约830m处,桥梁及桥头引道全长141.871m,桥梁纵坡0.455%。大兴寨大桥桥面总宽9.0m,净宽8.0m。采用场内道路三级(同时满足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20km/h,桥梁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湖南省大兴寨水库大兴寨大桥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桥梁及桥头引道全长141.871m(桩号为K0+020.149~K0+162.020),其中:大兴寨大桥中心桩号为K0+102.02,全桥共一联,跨径布置为4x25m,桥梁全长114.0m,上部结构采用4x25m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墩、U型桥台接桩基础。桥梁平面位于直线上,纵断面位于i=0.455%的上坡段上。招标规模约52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不含灌注桩工程、桥墩、临时道路、临时供电设施、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安拆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5、投标担保
5.1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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