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 |||||||||||||
抚顺市新抚区华山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备案。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顺市新抚区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区(县)预算资金20%,其他资金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抚顺市新抚区华山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五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抚顺市新抚区华山园区内 2.工程规模: 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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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10月28日 开工至 2024年12月05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二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可为同一家单位),必须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声明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出自牵头人;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方网站。 6.其它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即 EPC 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 1 年以上(含 1 年)的劳动合同或 养老保险证明。施工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投标单位须按《辽宁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的辽住建【2016】1 号关于省外施工企业跨省承揽业务有关监管工作的通知》、及 《关于调整外埠投标人诚信库及 IC 卡办理方式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 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但不得单独或在不同联合体中参加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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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3:30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6时00分至2024年10月01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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