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1、谈判编号:TCLCZFCGNK2024-0922、项目名称###市人民医院特需病房配置物品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00元5、最高限价(如有):********.00元6、采购需求********采购内容:特需病房配置物品采购;详见采购清单。********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质保期两年(以项目通过验收签字之日起算), 质保期内若出现任何故障,成交单位无偿更换零部件及无偿保养维护、维修;********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拟定;********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服务要求********售后服务********质量保修期:保证售出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保证按采购和合同要求的供货时间,免费将货物送到用户指定地点。产品型号及参数与谈判文件相符;质保期最低为两年,终身维修。保修期自双方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后的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同一货物的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必须予以更换新同品牌、同型号或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它新产品。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主设备卖方提供现场维修,一般类故障保证由卖方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在(24)小时内修复,特殊类故障保证由卖方或厂家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在(3)天内修复。********如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同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用户方管理人员同意。如须增加非报价方的设备,报价方应协助解决。********如设备数量、规格或型号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非全新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最短时间免费更换有缺陷的产品。********到货要求********到货要求:项目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成交单位必须为采购人提供有关保养所需足够的中文技术文件(说明书、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等)。********成交单位负责项目产品的安装,一切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成交单位安装时必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产品、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采购人将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验收。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一次性验收合格;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注:因本次采购为竞争性谈判,现场须进行二次报价,请各谈判单位代表准时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二次报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谈判单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报价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的相应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提供证明材料。********报价单位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缴款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相关要求,在询价公告发布时间以前询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站列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名单,询价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站(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查询方式及时间:由**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小组审核。********谈判单位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谈判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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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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